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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办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

2016年09月01日 08:23  点击:[]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办学合格

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专业建设20分

1.1.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合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办理;能较好地完成招生计划;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专业口径宽窄适当。

4

1.2专业建设

有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发展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取得成效显著。

3

1.3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要求,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理论、实践环节安排合理,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养、科学素质提高以及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执行情况良好

5

1.4课程开出率

课程开出率100%

5

1.5专业建设经费

有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本科理工类≥40万元,文科类≥30万元;高职高专理工类≥30万元,文科类≥20万元

3

师资队伍

25分

2.1专业专任教师数

每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兼任教师数符合有关规定

5

2.2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专任教师中青年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注1]的比例≥30%

5

2.3专任教师职称情况

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数≥30%

4

2.4专业教师学缘情况

学缘广,3个以上学校毕业

2

2.5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实施情况

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得力,有成效;有鼓励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政策与措施

4

2.6教师教学及科学研究情况

教师使得教风良好,从严执教,能完成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有从专业实际出发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有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

5

教学条件15分

3.1教室情况

教室面积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各类教室满足教学需要

4

3.2教学仪器设备值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本科≥5000元;专科理工农医类≥400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3000元;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要求

4

3.3生均教学经费

理工农医类≥700元,其它≥500元,且逐年增长

3

3.4教材与图书资料

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多数课程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及参考书,有专业教材建设规划;有高水平或具有特色的自编教材。选用近3年出版或修订再版的教材的比例≥30%;现有图书资料能满足学生专业学习的需要,生均藏书[注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4

教学过程

20分

4.1课程建设

有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和配套措施,落实情况良好。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大纲能满足培养目标要求,专业课程中有校级以上优质课程或精品课程

6

4.2教学方法与手段

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有成效;30%以上的专任教师能结合专业教学需要,开发、研制和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

6

4.3实践教学

有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并有建设投入,实验开出率基本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本科专业有一定数量的开放性实验室,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良好;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8

教学管理与教学成效

20分

5.1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比较健全,人员及素质适应管理要求,教学文件档案材料完备,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现代教育思想要求,执行严格

4

5.2质量监控

建立有教学质量保证与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工作资料完整,成效显著

4

5.3教学质量

近三年在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良好以上的专任教师≥90%;学生对专业办学条件、教师教学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的≥85%

5

5.4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

本专业学生中有一定数量的获校或其以上奖励的成果(专利、设计、制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3

5.5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明确,能达到教学要求,考核质量合格

4

注 1.研究生学位指已经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者;

2.双师素质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 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 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 (或以 )技术职称 ( 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计算) 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 近五年主持( 或主要参与 )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 ,效益良好;

(4) 近五年主持( 或主要参与 )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3.生均藏书计算时,图书值采用与学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与本专业有关图书 ,学生值采用本专业学生数。

4.等级标准确定: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的专业为优秀等级,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专业为良好等级,得分在60-79之间的专业为合格等级,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下专业为不合格等级。

上一条: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美术学、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下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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