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2016〕760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高校综合实力
提升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实现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引导高校加大教学投入,支持高校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提升和完善高等教育功能,提升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我省设立了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综合提升项目”),并列入省教育厅年度预算。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项目的安排,现就做好2016年度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提升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内容
“综合提升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高校数字化教室、公共课程教学实验室、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基础实训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校内外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教育基地建设;教学实验平台、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纸质及电子图书资料购置;为教学一线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二、“综合提升项目”分配程序
综合实力提升项目资金采用因素法的分配方式。分配因素根据项目扶持方向,综合考虑补助对象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和资金效益等各方面(分配因素及权重详见附件)。对经测算综合得分前20名的普通本科高校进行奖补。
省教育厅根据年度预算综合提升项目总额度按照因素法测算各拟奖补高校项目资金的控制额度;各拟奖补高校根据项目资金控制额度论证细化具体资金使用方案,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具体资金支持项目,报省财政厅批复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基础数据上报阶段。各高校按照分配因素和权重系数,对照填报说明,填报有关数据,先进行自评,填报《自评表》和《自评基础数据表》(详见附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同报送省教育厅。
请各高校于9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教育厅财务处(邮寄方式只接收邮政快递),电子版发送至gxcw@haedu.gov.cn,过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自评情况进行复核,测算各校排名,对综合得分前20名的普通本科高校进行奖补。高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控制额度的120%,不超过5个项目控制数,于10月10日前将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
四、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加强领导,结合各单位实际,明确牵头处(科)室,成立工作组,落实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把关,亲自抓好这项工作对所上报的信息负主要责任。
(二)各高校报送信息中反映的有关数据一定要准确有效,来源真实。对弄虚作假填报数据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一是专项资金下达后,各相关高校须加快组织实施,争取当年全部支付;确需延长到下年支付的需提前说明情况,申请批准。二是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三是各相关高校应于每年年底前编写年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教育厅。
联 系 人:李瑞林
联系电话:037169691097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5室
附件:《自评表》等有关表格
2016年9月19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 2016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