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
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教办高〔2016〕785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报告要求与格式要符合通知要求,内容要详略得当,报告中要完整、如实体现相应支撑数据,报告字数1.5万字左右。
二、请各高校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见附件1)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各校须于12月30日前将本校教学质量报告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发布,发布期为一年。
三、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年度质量报告的联系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请各校具体负责本校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老师加入QQ群,以便于交流,群号:440178796。
联 系 人:季双丽 赵万勇
联系电话:0371-69691855
电子邮箱:bkzlbg@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825房间。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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