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普通高等院校的一项常规工作,是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一项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各表格对应统计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二、任务分工
数据采集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的原则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站(http://udb.heec.edu.cn)上进行,具体任务分解详见《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附件1)。其中,每个表格的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该表格数据的收集整理及网上填报(http://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账号密码单独下发),其他单位为配合单位,配合单位务必按要求给牵头单位提供本单位的相关数据(表格模板可从“安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 ”QQ群下载,QQ群号:262588560)。
三、采集内容
此次数据采集与上一年度相差较大,增加了部分表格和项目,统计时间要求部分表格也有变化。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共有102张表格,我校需要填报99张表格,包括学校基本信息(14张表)、学校基本条件(12张表)、教职工信息(14张表)、学科专业(5张表)、人才培养(13张表)、学生信息(21张表)、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6张表),今年新增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14张表)。数据量大面广、关联度高,涉及学校各个部门和院部。其中有关单位、专业、教职工、学生、实验场所等信息的10张表格为基础表格,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它表格关联或调用,是整个填报工作后续进行的基础,需要优先录入。因此各相关单位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数据整理,且有关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其他数据的准确性。
四、工作进度
数据采集工作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到2018年10月31日结束,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9日——20日)
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联络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数据采集培训工作,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二)数据采集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1)9月24日前:完成“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共2张基础表格。
(2)9月28日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5-2 专业大类情况表”共2张基础表格。
(3)9月30日前:完成表“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 1-8-2 科研基地”共6张基础表格。
(4)10月14日前:其他的非基础表格。
(5)10月18日前:通过校内数据填报系统进行数据分析,
针对问题数据查找原因,进行调整完善。
(6)10月20日前:生成初步分析报告并报校领导审定。各单位根据下发的《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要求,全面、完整地收集数据,对数据进行整理、统计、汇总。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制定的“填报用户”完成在线填报,并将电子版、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定阶段(10月20日——31日)
校长办公会对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材料进行审定,最终完成数据入库及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所采集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作为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将应用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与生均拨款核算、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中,数据填报的质量将关系到我省对各高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数据采集及上报工作;各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采集数据项真实、准确;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禁数据填报中的作假行为。
2. 确定专人,认真填报。各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各单位需填写《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2018年9月20日下午六点前报送至规划评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规划评估处邮箱。
3. 各单位提供的数据,必须经过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配合单位将签字确认纸质材料报牵头单位备案,牵头单位将单位领导审核签字最终确认表(格式见附表2)和纸质材料交规划评估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规划评估处邮箱。
4.校属各单位配合填报单位做好本单位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5.填报工作及系统维护由规划评估处负责。
联系人:杨冠华
电 话:3300096
QQ群: 262588560
邮 箱:ghc@aynu.ed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规划评估处(勤业楼C413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1.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