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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01日 08:02  点击:[]

关于做好2014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院教发〔2013〕3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考察我校本科专业建设现状,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信院字〔2013〕18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一)特色专业等。截止2013年12月,我校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及省级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具体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化学、旅游管理、生物科学、英语、化学工程与工艺、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应用化学、文化产业管理、物理学。

(二)2014年省级评估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具体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二、评估内容及办法

(一)内容:详见《信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类本科专业评分表》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设计类本科专业评分表》(见信院字〔2013〕180号文件或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栏目“专业建设”下载)。主要为近五年的专业相关材料。

(二)方法: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

三、评估程序

分单位自查和实地评估两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各学院围绕相应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分专业开展自查和整改。自评报告和专业自评分数表请于2014年4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二)实地评估。2014年5月,学校成立由校内与校外专家组成的评估检查组,赴相关学院开展评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

学校根据单位自查和专家组实地评估情况,将结果反馈相关学院,并以学校文件印发公布,评估结果使用见《信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信院字〔2013〕180号)。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科:电话:80622、81939

联系人:刘 琦、周青山

电子信箱:liuqixynu@163.com

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旨在全面检查学校专业建设现状,总结专业建设的成绩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各本科专业科学发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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